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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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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為了規(guī)范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吊籃使用工程中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本規(guī)程根據相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結合保信四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3.本規(guī)程適用于保信四公司所有在施項目部外檐裝修使用電動吊籃施工作業(yè)。 二、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嚴禁從事吊籃高空作業(yè)。 2.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扣、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前必須先將安全帶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安全扣上,下吊籃必須人先下吊籃后摘安全帶。未系安全帶的人員嚴禁上吊籃作業(yè)。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凡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人員嚴禁從事吊籃作業(yè)。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 4.操作人員上吊籃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內容。使用前,必須按照日常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籃,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上吊籃操作人員嚴禁超過2人。(每條安全保險繩供二人使用) 6.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或首層水平網上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出入吊籃,嚴禁 吊籃在懸空狀態(tài)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 7.作業(yè)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yè)。 8.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三、操作環(huán)境 1.吊籃內的載荷必須均勻分布,嚴禁超過額定載荷。正常施工時,工作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載荷的80%,嚴禁長期滿載使用或用作起重運輸進行頻繁升降。 2.現場使用吊籃于高壓線及高壓裝置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安全距離不得小于 10米,安全距離小于10米禁止使用吊籃。 3.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以上大風禁止使用吊籃。 4.吊籃不宜接觸易腐蝕氣體及液體,必要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5.正常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 20至+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 65℃時,應停止使用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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